森霸传感: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法 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1)2025 年12 月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 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 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 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6 年1 月 1 日起施行。
(2)2026 年6 月4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财会 〔2026〕7 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 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1 月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 调整。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 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20 号》(财会〔2026〕7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