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毕的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宇股份”)于2023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670吨艾瑞昔布呋喃酮等6个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已于2022年初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可用余额为人民币2,677,898.69元(包含利息收入净额1,709,179.91元),为了提高公司账户管理及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同意将该募集资金相关账户中剩余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账户。此外,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过渡账户因利息收入目前仍有节余,募集资金专户的可用余额为人民币809,395.38元,公司同意将以上余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账户。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专户注销当日的余额为准。
近日,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4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117,97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95元,共计募集资金899,999,995.3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45,283.0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95,754,712.2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96,617.19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94,058,095.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75号)。
二、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临海天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天宇”)于2021年1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本次注销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方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注销前余额 | 备注 |
临海天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 8110801011902141432 | 2,679,046.47 | 本次注销 |
天宇股份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 1207031129202002264 | 809,710.14 | 本次注销 |
合计 | 3,488,756.61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已分别转至各公司基本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