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人数7人,独立董事石锦娟、张国昀、丁寒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屠勇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1.3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