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766号

查股网  2024-04-26  天宇股份(300702)公司公告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766号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宇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宇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天宇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宇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天宇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宇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2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117,97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95元,共计募集资金899,999,995.3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45,283.0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95,754,712.2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96,617.1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94,058,095.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7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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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89,405.8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置换金额B119,802.45
项目投入B251,412.93
利息收入净额B31,102.86
本期发生额置换金额C1

页共9页项目

项目序号金额
项目投入C26,142.13
利息收入净额C341.7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置换金额D1=B1+C119,802.45
项目投入D2=B2+C257,555.06
利息收入净额D3=B3+C31,144.56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13,192.8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843.68
差异[注]G=E-F10,349.18

[注]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

349.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公司通过子公司昌邑天宇药业有限公司、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和临海天宇药业有限公司分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3,550吨原料药等项目”、“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和“年产670吨艾瑞昔布呋喃酮等6个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本公司及上述三家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台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黄岩支行、中信银行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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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黄岩支行120703112920210012428,436,814.79银行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台州黄岩支行81108010119021414322023年11月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黄岩支行12070311292020022642023年11月销户
合计28,436,814.7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49.1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产生效益,且难以区分其直接产生的效益情况,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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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充流动资金

4.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20,000.00100.00不适用
合计90,000.0090,000.006,142.1377,357.5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年产3,550吨原料药等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邑天宇已经正式投产,受市场需求变动影响,因该项目规划的产能尚未完全释放,产能利用率较低,报告期内亏损-12,884.59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根据公司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的公告》,公司根据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经营需求,在原有项目建设不变的前提下,于原生产场地新建四幢厂房。其中募集资金投入25,745.00万元:项目建设期2年,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1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1年1月26日,公司年产3,550吨原料药等项目累计投入172,864,764.14元;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6,866,400.00元;年产670吨艾瑞昔布呋喃酮等6个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累计投入18,293,307.50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198,024,471.6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432,200.30元。该置换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281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2年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2023年5月16日和2023年11月1日,公司已分别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万元、12,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报告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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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根据公司2021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3,550吨原料药等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已基本使用完毕,剩余少量节余人民币3,081.15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670吨艾瑞昔布呋喃酮等6个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已于2022年初投入使用,可用余额为人民币2,679,046.47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过渡账户因利息收入仍有节余,可用余额为人民币809,710.14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49.1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843.68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无。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