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宇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4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117,97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95元,共计募集资金899,999,995.3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45,283.0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95,754,712.2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法
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96,617.1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94,058,095.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
675号)。
(二)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89,405.8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置换金额 | B1 | 19,802.45 |
项目投入 | B2 | 57,555.06 | |
利息收入净额 | B3 | 1,144.56 | |
本期发生额 | 置换金额 | C1 | 0.00 |
项目投入 | C2 | 1,577.82 | |
利息收入净额 | C3 | 12.3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置换金额 | D=B1+C1 | 19,802.45 |
项目投入 | E=B2+C2 | 59,132.88 | |
利息收入净额 | F=B3+C3 | 1,156.8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G=A-D-E+F | 11,627.37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H | 1,278.19 | |
差异[注] | I=G-H | 10,349.18 |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49.1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公司对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公司2021年1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通过子公司昌邑天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天宇”)、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圣药业”)和临海天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天宇”)分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3,550吨原料药等项目”、 “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和“年产670吨艾瑞昔布呋喃酮等6个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公司及上述三个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台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黄岩支行、中信银行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方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天宇股份 |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黄岩支行 | 1207031129202002264 | 0.00 | 已注销 |
昌邑天宇 | 浙商银行台州分行 | 3450020010120100234581 | 0.00 | 已注销 |
京圣药业 |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黄岩支行 | 1207031129202100124 | 12,781,949.61 | 募集资金专户 |
临海天宇 | 中信银行台州黄岩支行 | 8110801011902141432 | 0.00 | 已注销 |
合计 | 12,781,949.61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49.1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在原有项目建设不变的前提下,部分项目在原生产场地新建四幢厂房,分别为6002(十车间)、6003(九车间)、6004(八车间)和6005(七车间),总建筑面积19,786.80平方米,占地面积3,957.36平方米。针对超过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部分,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解决,确保该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同时,根据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经营需求,经公司审慎研究,将该项目延期至2025年11月前完工。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公司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845.67万元置换截至2021年1月26日前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9,802.45万元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3.22万元。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完成了上述置换工作。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子公司京圣药业于2023年11月22日将10,000.00万元转入普通账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3,550吨原料药等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已基本使用完毕,节余0.3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了提高公司账户管理及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该募集资金相关账户中剩余少量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年产3,550吨原料药等项目的建设。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3,081.15元已全部转至昌邑天宇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670吨艾瑞昔布呋喃酮等6个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已于2022年初投入使用,可用余额为人民币2,679,046.47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过渡账户因利息收入仍有节余,可用余额为人民币809,710.14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3,488,756.61元已全部转至公司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49.1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78.19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七、其他
无。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6月)编制单位: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9,405.8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77.8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8,935.3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3,550吨原料药等项目 | 否 | 33,655.00 | 33,655.00 | 0.00 | 33,868.78 | 100.64 | 2021年12月31日 | -3,716.17 | 否 | 否 |
2.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 | 否 | 25,745.00 | 25,745.00 | 1,577.82 | 14,563.42 | 56.57 | 2025年11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3.年产670吨艾瑞昔布呋喃酮等6个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 | 否 | 10,600.00 | 10,600.00 | 0.00 | 10,503.13 | 99.09 | 2021年12月31日 | 1,021.19 | 是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0.00 | 20,000.00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90,000.00 | 90,000.00 | 1,577.82 | 78,935.33 | -- | -- | -2,694.98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90,000.00 | 90,000.00 | 1,577.82 | 78,935.33 | -- | -- | -2,694.9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3,550吨原料药等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昌邑天宇已经正式投产,受市场需求变动影响,因该项目规划的产能尚未完全释放,产能利用率较低,报告期内亏损-3,716.17万元。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在原有项目建设不变的前提下,部分项目在原生产场地新建四幢厂房,分别为6002(十车间)、6003(九车间)、6004(八车间)和6005(七车间),总建筑面积19,786.80平方米,占地面积3,957.36平方米。针对超过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部分,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解决,确保该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同时,根据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经营需求,经公司审慎研究,将该项目延期至2025年11月前完工。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 2021年 1 月 26日,本公司年产3,550吨原料药等项目累计投入 172,864,764.14元;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6,866,400.00元;年产670吨艾瑞昔布呋喃酮等6个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累计投入18,293,307.50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 198,024,471.6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432,200.30元。该置换已经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3281号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子公司京圣药业于2023年11月22日将10,000.00万元转入普通账户。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3,550吨原料药等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已基本使用完毕,剩余少量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3,081.15元已全部转至昌邑天宇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670吨艾瑞昔布呋喃酮等6个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已于2022年初投入使用,可用余额为人民币2,679,046.47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过渡账户因利息收入仍有节余,可用余额为人民币809,710.14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3,488,756.61元已全部转至公司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49.1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78.19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披露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