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14: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人数7人,董事林洁、朱国荣、邓传亮,独立董事石锦娟、张国昀、丁寒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屠勇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升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
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