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海天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天宇”)于近日收到了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时间 | 有效期 |
临海天宇药业有限公司 | GR202433011335 | 2024年12月6日 | 三年 |
临海天宇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临海天宇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4年至2026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鉴于临海天宇2024年度已暂按15%的税率预缴所得税,因此,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