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源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投资进展暨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投资进展暨获得政府补助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8月16日,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创源海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源海纳”)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宁波数字文化产业园北仑项目,总投资额预计23,000万元,总建设周期计划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公司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为公司项目提供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9%以内,最高不超过3150万元的补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二、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及政府补助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于宁波数字文化产业园北仑项目补助3150万元,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2%。
以下为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收款 单位 | 发放主体 | 补助原因/项目 | 政策依据 | 收到补助时间 | 补助形式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类型 | 可持续性 | 是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1 | 创源海纳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宁波数字文化产业园北仑项目 | 投资协议书 | 2023年4月27日 | 现金 | 31,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否 | 是 |
三、补助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政府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次收到的31,500,000元政府补助系以现金形式下发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已实际收到相关补助款项。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合计31,500,000元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不对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造成影响。
四、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已实际收到且不具有持续性,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最终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另,投资协议书约定了退回条件,存在退回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投资协议书》;
2、网上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