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源股份:关于解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4 月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5 月9 日召开的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 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 年度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 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时,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 新增总额不超过26,1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 任担保、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等。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妙 吾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妙吾科技”)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 万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2026 年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 万元人民币。具 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19 日披露的《关于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于2024 年5 月27 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庐山西路45 号与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妙吾科技向此行申请的 1,000 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协议业务发生期间自2024 年5 月27 日起至2027 年5 月27 日止。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 年5 月28 日披露的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于2025 年4 月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5 月13 日召开的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 为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额度不超过47,200 万元 的担保,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15%。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担保、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等。其中,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妙吾科技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2026 年预 计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 万元人民币。审议的预计额度包含存量担保(即以前年 度已审议的担保有效期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后续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 期或续保。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2 日披露的《关于2025 年度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公司分别于2026 年4 月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 年5 月8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 为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额度不超过41,300 万元 的担保,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妙吾科技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2026 年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审议的预计额 度包含存量担保(即以前年度已审议的担保有效期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后 续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7 日披露 的《关于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解除担保情况公司
于2026 年7 月31 日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北路688 号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仑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鉴于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仑支行与债务人妙吾科技之间的授信已全部结清,且暂无续做新授信的计 划。经保证人公司与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协商一致,同意提前 终止双方于2024 年5 月27 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解除公司对妙吾科技 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申请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连带担保责 任。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 以上变更条款外其余合同条款不变。
上述担保合同解除后,公司为妙吾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担 保总额(不包括本次担保)为29,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68%,本次担保解除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8,3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43%。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 围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 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