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典制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阳秋林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阳秋林)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9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会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通后,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和主持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督促,听取了审计部工作报告,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核,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同时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股权激励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审议,与其他委员充分论证了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必要性、可行性,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目标与考核规则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公平性,认真审查公司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激励的标准,并给予建设性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未对董事会会议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 (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2年6月)》的独立意见;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
6 | 第三届董事会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
第十二次会议 |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
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
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提前赎回九典转债的独立意见。 |
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审计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保持着
密切联系,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同时,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本人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年度经营情况,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公司审计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及本人任委员的专业委员会会议上,积极参加对议题的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以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积极参加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及对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大会的投票权;未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议,面对各项不利经营环境,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保持了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作为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
阳秋林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