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典制药: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当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可转债转股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2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88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4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2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24年5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 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6,563,736 | 39.53 | 54,625,494 | 191,189,230 | 39.53%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8,872,307 | 60.47 | 83,548,923 | 292,421,230 | 60.47% |
股份总数 | 345,436,043 | 100.00 | 138,174,417 | 483,610,460 | 100.00% |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实施转增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76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21.85元/股调整为15.3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九典转02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将相应予以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A1栋
咨询联系人:曾蕾、甘荣
咨询电话:0731-82831002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