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典制药: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熊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720,9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45%)的财务总监熊英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0,2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6%)。
公司于近日收到熊英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熊英 | 财务总监 | 720,929 | 0.145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减持原因 | 股份来源 | 减持数量及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 |
熊英 | 个人资金需求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 不超过180,2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36%。 | 集中竞价 | 2025年4月22日-2025年7月21日 |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
量将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实际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熊英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