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石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阿石创(300706)公司公告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根据孙昊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孙昊女士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

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其工作能力能胜任岗位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孙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兰邦胜王建宾郑守光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