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石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阿石创(300706)公司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孙昊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截止本公告日,孙昊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孙昊女士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有履职能力。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591-83056265

传真:0591-28798333邮箱:zqswb@acetron.com.cn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66号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孙昊女士简历孙昊:女,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及双学士学位,曾任向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曾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曾任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职于新加坡金鹰国际集团(福建)、福建省商务厅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孙昊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孙昊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孙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5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孙昊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