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石创: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经福建省工信厅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后即符合先进制造业企业条件,可享受2023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今日收到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2023年12月28日;有效期:三年)。
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会同财政厅、税务局部门确认,常州苏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已获得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符合先进制造业企业条件,可享受2023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税收优惠政策。
综上,经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并年度审计机构确认,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已申报可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合计金额4,870,201.69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上享受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所得计入公司2023年度其他收益,将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享受的增值税加计抵减金额须以税务部门最终核定抵扣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