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威唐工业(300707)公司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威唐工业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爽 联系电话:021-68226801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可 联系电话:021-682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7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向深交所报告的重大事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年8月2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相关法规、内控知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

问题

采取的

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无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

及减持价格承诺

威唐工业5%以上股东钱光红于2022年9月21日减持威唐工业股份8,000股,属于业绩预告公告前10日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9号)第十二条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有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七条的规定。钱光红先生本次行为系操作失误,并非主观故意,其本人已对本次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对本次因操作失误之非主观因素而减持的行为给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明确表示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同时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承诺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减持意向承诺是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

是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及承诺

是不适用

5.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及本

次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及承诺

是不适用

6.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

交易的承诺

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整改情况1)具体情况2022年5月23日,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你分公司及所辖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证券营业部存在合规人员兼任运营负责人、营销人员管理不到位、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不充分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整改情况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已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了深圳分公司及下辖营业部的合规管理,同时,对分公司合规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目前已按照监管要求落实了员工营销行为监测、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等方面的整改工作。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