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关于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8  威唐工业(30070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3-087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因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内3名因职位变动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8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2%,回购价格为8.06 元/股,回购价款共计22.9710万元,共涉及激励对象3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6,991,598股减少至156,963,098股。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7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内3名因职位变动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8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近日,公司完成了对上述合计2.8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3、2020年5月12日,公司召开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年7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经审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25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票为13.75万股。

8、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并经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13.75万股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总股本由15,720万股减少至15,706.25万股,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20年11月0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3.75万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9、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20名激励对象合计21.9万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2021年7月26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8.19元/股调整为8.16元/股;同时,董事会同意并经2021年8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公司对因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1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9月30日及2021年10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1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合计4.5万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11、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16元/股调整为

8.12元/股;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7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75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因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2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9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合计3.9万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12、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MARCYUEH先生、赖兴华先生、潘格女士因职位变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并不再纳入激励对象范围,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对前述三人所持有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8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3、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12元/股调整为8.06元/股,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25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前述3名因职位变动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8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因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内3名因职位变动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共计2.8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依据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二)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若激励对象担任监事或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则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由于3名激励对象因职位变动,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受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5万股回购注销,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7%。

2、回购注销的价格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程序”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派息:P=P0-V (P=8.12元/股-0.0599999元/股=8.0600001元/股≈8.06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进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1。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8.06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28,5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回购注销变动(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33,186,60521.14-28,50033,158,10521.12
高管锁定股33,158,10521.12_33,158,10521.12
股权激励限售股28,5000.02-28,5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3,804,99378.86_123,804,99378.88
三、总股本156,991,598100-28,500156,963,098100

注: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在转股期,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为截至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数据,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威唐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