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1  威唐工业(300707)公司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锡亮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锡亮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的后续事项,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的后续事项,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证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则授权公司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