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锡亮及其一致行动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威唐工业股票代码:30070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姓名:张锡亮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济南路****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变化
二、一致行动人信息
1、钱光红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姜堰市娄庄镇****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变化
2、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昌路63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变化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威唐工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张锡亮)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钱光红)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无锡博翱) ......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张锡亮 |
一致行动人 | 指 | 钱光红和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威唐工业、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707)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因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变化之行为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姓名:张锡亮性别:男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身份证号码:21022119**********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济南路****
二、一致行动人信息
1、钱光红
姓名:钱光红性别:男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4262319**********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姜堰市娄庄镇****
2、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住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昌路63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威唐睿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2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3387742810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含国有资产);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5-04-17至2035-04-1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锡亮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于共同的利益基础和经营
理念,2015年5月,张锡亮、钱光红及无锡博翱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张锡亮、钱光红和无锡博翱作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表决权前,张锡亮和钱光红若后续担任公司董事或其委派的董事在行使董事表决权前,需就相关内容进行协商并就表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若各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钱光红及无锡博翱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层面意见均应以张锡亮意见为准,与张锡亮意见保持一致,《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为10年。该一致行动安排下,张锡亮保持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张锡亮持有公司股份25,838,321股,占公司总股本16.45%,钱光红持有公司股份20,541,486股,占公司总股本13.08%;无锡博翱持有公司股份17,919,468股,占公司总股本11.41%;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299,275股,占公司总股本40.95%。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锡亮持有公司股份25,838,321股,占公司总股本14.60%;钱光红持有公司股份17,363,486股,占公司总股本9.81%;无锡博翱持有公司股份16,508,168股,占公司总股本9.33%;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709,975股,占公司总股本33.74%。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股权及关系结构图: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及关系结构图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威唐工业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锡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光红先生、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权益变动主要因减持股份、被动稀释导致,具体如下:
1、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64,299,275股减少至59,709,975股,合计减持4,589,300股,占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59%。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因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可转债转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累计增加了总股本,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结合前述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0.95%降至
33.74%,变动比例达7.21%。信息披露义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编制及披露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威唐工业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威唐工业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是根据2022年8月31日总股本157,029,727股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是根据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176,975,752 股计算(不包含本报告披露日至新股上市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可能产生的股本变动)。
二、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止2022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7,029,72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299,275股,持股比例为40.9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6月2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截至本报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因“威唐转债”转股累计增加25,752股(其中,2022年8月31日至本报告披露前一交易日累计增加13,525股)。
2、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1日、2023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合计
6.75万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3、自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至前一个减持计划届满,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票4,589,300股,占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59%。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20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新增2,000万股股份已于2023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6,975,752股增加至176,975,752股。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2022年8月31日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2023年12月27日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张锡亮 | 25,838,321 | 16.45% | 25,838,321 | 14.60% |
钱光红 | 20,541,486 | 13.08% | 17,363,486 | 9.81% |
无锡博翱 | 17,919,468 | 11.41% | 16,508,168 | 9.33% |
合 计 | 64,299,275 | 40.95% | 59,709,975 | 33.74% |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9,709,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4%。
综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减持股份合计持股数量由64,299,275股减少至59,709,975股,其合计持股比例因减持股份、被动稀释,由40.95%降至33.74%,变动比例达7.21%。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锡亮先生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有11,5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交易公司股份241.1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详见2023年12月0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2023-104))。结合前次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披露后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数量为21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日,前述减持计划累计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458.93万股,减持比例2.59%,至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张锡亮先生、钱光红先生、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其他权益变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置备地点: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建鸿路3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 锡 亮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钱 光 红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建鸿路32号 |
股票简称 | 威唐工业 | 股票代码 | 30070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张锡亮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建鸿路32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其他: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64,299,27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股持股比例:40.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9,709,97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股比例:33.7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变动数量:-4,589,3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变动比例:-7.2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是根据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176,975,752股计算。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2023年12月27日 方式:持股数量因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导致持股数量下降;持股比例因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可转债转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持股份导致被动稀释。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 | 是□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威唐工业中拥 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 锡 亮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钱 光 红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