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07证券简称:威唐工业公告编号:2026-061债券代码:123088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41.75万股,涉及43名激励对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4%,回购价格为6.6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价款共计2,829,074.84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4,317,511股减少至173,900,011股。
4、经计算,“威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4.95元/股调整为14.97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6年8月4日,本次“威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无需暂停转股。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涉及1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42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情形的共计43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1.7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6)。
近日,公司完成了对上述合计41.7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陈贇女士作为征集人依法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2、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7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3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年5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45人,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万股。
8、2025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由6.79元/股调整为6.74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9、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10、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由6.74元/股调整为6.71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11、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25年11月7日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6.71元/股调整为6.68元/股。
12、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6月4日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6.68元/股调整为6.62元/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依据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二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二)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万股回购注销,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2%。
2、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而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A)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增长率(B) |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5年度经审计后公司营业收入较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 2025年度经审计后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较2023年度增长率不低于30% |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依据,其中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总收入,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合并净利润+当期利息支出+当期企业所得税+当期折旧与摊销,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为a,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增长率实际为b。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 a≥A且b≥B | 100% |
| (2/3)×A≤a<A且b≥(2/3)×B;或a≥(2/3)×A且(2/3)×B≤b<B | 75% |
| a<(2/3)×A或b<(2/3)×B | 0 |
首次授予各解除限售期内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确认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42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38.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1.75万股。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鉴于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程序”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及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具体调整如下:
派息:P=P0-V(P=6.71元/股-0.0296221元/股-0.0599999元/股=6.620378元/股≈6.62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1。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6.62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417,5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回购注销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30,736,989 | 17.63 | -417,500 | 30,319,489 | 17.44% |
| 高管锁定股 | 29,809,489 | 17.10 | _ | 29,809,489 | 17.14%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927,500 | 0.53 | -417,500 | 510,000 | 0.29%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3,580,522 | 82.37 | _ | 143,580,522 | 82.56% |
| 三、总股本 | 174,317,511 | 100.00 | -417,500 | 173,900,011 | 100.00% |
注: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在转股期,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第二节/3、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规定:“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方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威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4.95元/股调整为14.97元/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