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送达全体董事,于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潘华荣先生召集并主持,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回购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整合资源、提高子公司经营效率,公司拟提前回购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于2019年11月认购的6,000万股子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回购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