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于2023年9月1日送达全体监事,于2023年9月6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高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归属8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