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潘华荣先生召集并主持,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全体董事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