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精研科技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胜可 联系电话:0531-68889223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硕 联系电话:010-5901398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是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4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事先审阅历次
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2022 |
年度业绩下滑:
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50,764.7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28%;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459.1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419.53%。
2、资产减值:公司及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
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
41,198.87 |
万元。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1 |
、
年度,公司净利润下滑主要受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收入规模不及预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商誉减值等因素影响。
2、资产减值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2022 | |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年5月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的重点法规讲解与具体问题案
例讨论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1、信息披露
无
采取的措施 | |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0 |
11 |
、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无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
公司法人股东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邬均文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监事施俊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公司其他持股
5% |
以上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7.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涉及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资产占用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2.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 |
公司关于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4.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是
不适用
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明喜、黄逸超,以及其他交易方金文英、常州瑞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天敏、PARKHYUNG DON、金文慧、游明东、刘惠芬关于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 |
、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 |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无
3 |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