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关于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一、公司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2020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21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8,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特信”)60%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2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
3、2021年2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司与安特信的股东许明强、陈明芳、严伟军、何浪共同签署完成了《股权转让协议》。
4、2021年3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司接到通知,安特信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二、业绩补偿情况
2022年度安特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6,765,822.58元,2022年度业绩承诺为3,600万元,安特信未实现业绩承诺,按照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当年度应补偿金额=(当年度承诺净利润—当年度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股权作价,得出补偿金额为256,914,556.45元;2020至2022年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为-112,332,913.37元,三年累计业绩承诺为7,200万元,安特信未实现业绩承诺,按照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三年累计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股权作价-转让方已补偿金额,其中,计算公式中“(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股权作价”得出补偿金额为460,832,283.43元;2022年,公司收到原股东许明强、严伟军、何浪的业绩补偿款710万元。同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上述转让方应承担的补偿金额(如有),公司均有权在应付未付交易款中予以直接扣除”约定,公司有权针对上述补偿款中的9,000万在应付未付交易款9,000万中直接扣除,因此本公司将应收安特信原股东业绩补偿款其中的9,000万元与本公司应付未付剩余交易款9,000万元进行对冲。
综上所述,2020至2022年公司累计应收安特信原股东业绩补偿款金额合计为460,832,283.43元,扣除不用支付的剩余交易款9,000万元和已支付的业绩补偿款710万元后剩余的补偿款金额为363,732,283.43元。
三、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安特信2022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后,已通过现场面对面、电话等方式就业绩补偿金额的支付方式及金额与安特信的原股东许明强、严伟军、何浪进行了持续性的友好协商。
由于本次业绩补偿款金额较高,为维护安特信的管理团队稳定,并保证其业务及生产经营的长期稳定运行,公司与安特信的原股东许明强、严伟军、何浪目前仍在就业绩补偿事项进行积极的磋商。
对于原股东陈明芳,2023年3月,公司就与陈明芳女士、郑奕麟先生(系陈
明芳丈夫)的关于安特信业绩补偿款纠纷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次诉讼,案号:(2023)苏0404民初1941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于与陈明芳女士、郑奕麟先生(系陈明芳丈夫)关于安特信业绩补偿款纠纷的诉讼,公司已将掌握的证据已悉数提交法院,将严格按司法程序开展诉讼活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安特信的原股东许明强、严伟军、何浪尚未达成最终的业绩补偿事项解决方案,公司将继续与安特信的原股东许明强、严伟军、何浪保持积极持续的沟通,以期尽快就业绩补偿事项取得一个合法合规且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四、本次业绩补偿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业绩补偿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020436号),安特信2022年度未能实现业绩承诺。虽然公司为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已积极与安特信原股东许明强、严伟军、何浪进行赔款安排的协商,并对陈明芳女士、郑奕麟先生(系陈明芳丈夫)提起诉讼,推动业绩补偿款的解决事宜,但由于《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计算得出的赔偿金额已超出安特信60%股权的交易作价,且交易对方实际收到的款项小于应当赔付的款项,因此,不能排除部分赔偿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