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8  精研科技(30070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466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5%。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3人,其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0.85元/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22.00元/股。公司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金额合计2,643,947.30元。

2、公司已于2023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6,168,147股变更为186,076,681股。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5、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贴公告公示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20年6月29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6、2020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0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由77人调

整为76人,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4万股调整为23.306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2062万股调整为19.1126万股,预留部分不作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0、2020年9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慧和王体军、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月霆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51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18%。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0年10月14日,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2、2020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3、2020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4、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贴公告公示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20年11月3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15、2020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4.193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0年11月18日。

16、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岳喜阳、计东东、孙啸、张玲、杨兆敏、郑名杰、黄涛、王甜、陈波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唐红军因违反公司相关制度损害公司利益导致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岳喜阳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40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计东东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70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孙啸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40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玲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680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杨兆敏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4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郑名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55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唐红军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55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黄涛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王甜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陈波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股,公司将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94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16%。

17、2021年5月10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8、2021年5月10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19、2021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021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6月1日实施完毕。

21、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朱雪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朱雪华、颜皓、徐少政、蒋国华、江正昊、李析隆、王宜玲、张春辉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朱雪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4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朱雪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08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颜皓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23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江正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08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宜玲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85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徐少政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46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蒋国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80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李析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20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张春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0股,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274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0.01%。

22、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3、2021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4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8.0365

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9月16日。

24、2021年9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5、2021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6、2022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乔海洋、王伟、洪文波、黄玉鹏、张剑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钱卫俊、李平、于文亮、杨柳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乔海洋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49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49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洪文波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98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黄玉鹏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991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剑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991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钱卫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43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李平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43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于文亮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80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杨柳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80股,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4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

27、2022年4月22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8、2022年4月22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29、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30、2022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16日实施完毕。

31、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9,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32、2022年8月8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33、2022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34、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1,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35、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公司2022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的议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6月1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1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的议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16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应

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

÷(1+n)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P=P

-V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后,P仍须大于1。

原授予价格为44.84元/股,因公司2020、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

P=[(44.84-0.2)÷(1+0.2)-0.18]÷(1+0.2)=30.85(元/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

×(1+n)

其中: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因公司2020、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62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71,378股。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公司2022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所

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的议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6月1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的议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16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

÷(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P=P

-V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后,P仍须大于1。

原授予价格为32.10元/股,因公司2020、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

P=[(32.10-0.2)÷(1+0.2)-0.18]÷(1+0.2)=22.00(元/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Q=Q

×(1+n)其中: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因公司2020、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2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0,088股。

(六)本次用于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上述合计回购注销股份91,466股,公司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金额合计2,643,947.30元。

注:本次回购注销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62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22名,上述需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合计84名。但鉴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罗友梁同时为2020年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涉及的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此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合计为83名(剔除重复人员后)。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3)第020016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事宜已于2023年9月7日办理完毕。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6,168,147股变更为186,076,68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 增减数量 (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比例 (%)股份数量 (股)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37,288,56920.03-91,46637,197,10319.99
二、无限售流通股148,879,57879.970148,879,57880.01
三、股份总数186,168,147100.00-91,466186,076,681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和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