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技”)于2024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持公司3,775,62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2.03%)的董事邬均文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7%),且连续90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2025年1月10日,公司收到董事邬均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月10日,董事邬均文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股份来源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董事邬均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邬均文 | 集中竞价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 | 46.29 | 75,500 | 0.04 |
合计 | 75,500 | 0.04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邬均文 | 合计持有股份 | 3,775,626 | 2.03 | 3,700,126 | 1.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43,907 | 0.51 | 925,032 | 0.5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831,719 | 1.52 | 2,775,094 | 1.49 |
注1、部分合计数与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2、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系董事锁定股每年以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解锁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邬均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2、邬均文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根据承诺,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截至公告日,邬均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
4、邬均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告知。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