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关于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2021 年2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8,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许明强、陈明芳、何浪、 严伟军(以下简称“安特信原股东”)持有的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特信”)6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安特信2020 至2022 年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为 -112,332,913.37 元,而三年累计业绩承诺为7,200 万元,安特信未实现业绩承诺。 按照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三年累计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 数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 数总和×本次交易股权作价-转让方已补偿金额,其中,计算公式中“(业绩承 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 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本次交易股权作价”得出补偿金额为 460,832,283.43 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上述转让方应承担的补偿金额(如有),公司 均有权在应付未付交易款中予以直接扣除”约定,公司有权针对上述补偿款中的 9,000 万在应付未付交易款9,000 万中直接扣除,因此本公司将应收安特信原股 东业绩补偿款其中的9,000 万元与本公司应付未付剩余交易款9,000 万元进行对 冲。
2022 年,公司收到原股东许明强、严伟军、何浪的业绩补偿款710 万元。
2023 年,公司就与陈明芳、郑奕麟(系陈明芳丈夫)的业绩补偿款纠纷向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二审判决已生效,公 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目前,法院通过陈明芳、郑奕麟银行账户及网络 支付账户扣划款项160,600 元。
2026 年4 月,公司收到原股东陈明芳的业绩补偿款400 万元。
三、本次业绩补偿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
针对2026 年度收到的业绩补偿款,公司会按照会计准则计入当期损益。但 业绩补偿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对其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暂未确认收 益,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将以视后续进展情况而定。
公司将积极敦促安特信原股东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 业绩补偿的履行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