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09证券简称:精研科技公告编号:2026-045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59号,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1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7、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明喜先生主持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3人,代表股份50,129,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5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8,644,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6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6人,代表股份1,484,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7人,代表股份1,504,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6人,代表股份1,484,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54%。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何佳欢、周烨培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 总表决情况 | 49,785,007 | 99.3133% | 280,900 | 0.5604% | 63,350 | 0.1264% | 0 |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佳欢、周烨培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 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159,781 | 77.1115% | 280,900 | 18.6765% | 63,350 | 4.212% | 0 | 上通过。 | |
| 2.00 |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9,806,407 | 99.356% | 317,050 | 0.6325% | 5,800 | 0.0116%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181,181 | 78.5344% | 317,050 | 21.08% | 5,800 | 0.3856% | 0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