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万隆光电股票代码:30071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付小铜住所:西安市雁塔区****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雷骞国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是由于股东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小铜与雷骞国签署的原《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暨各方签署新《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所引起。
签署日期:2023年8月 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隆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 4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五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 13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4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5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6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7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19
附表: ...... 28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小铜、雷骞国 |
万隆光电、上市公司 | 指 |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原《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 | 指 | 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小铜与雷骞国于2021年9月7日共同签署的《关于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 |
新《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 | 指 | 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小铜与雷骞国于2023年8月4日签署新《关于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 |
千泉科技 | 指 | 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立安民投资 | 指 | 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本次权益变动为上市公司股东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签署新《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立安民投资不再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千泉科技、付小铜、雷骞国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千泉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新丰路199号2幢1703-14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5,000.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湖州上领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丹) |
成立时间 | 2021年8月31日 |
经营期限 | 长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10MA2KK5K33Q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新丰路199号2幢1703-14 |
(二)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立安民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A1区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000.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徐小喆 |
成立时间 | 2020年8月14日 |
经营期限 | 长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9002MA5TMA9M72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A1区 |
(三)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付小铜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付小铜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6102021973******** |
住所 | 西安市雁塔区********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号楼***室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无 |
(四)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雷骞国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雷骞国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6204021962******** |
住所 |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千泉科技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千泉科技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李丹,李丹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李丹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5101071986******** |
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无 |
(二)立安民投资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立安民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徐小喆,徐小喆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徐小喆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210831981********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说明
(一)原一致行动人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雷骞国
2021年9月7日,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共同签署了《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根据原《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立安民投资和付小铜拟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代表的表决权委托至千泉科技,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2023年7月25日,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共同签署的原《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到期。
(二)现一致行动人千泉科技、付小铜、雷骞国
2023年8月4日,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签署了新《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立安民投资不再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千泉科技、付小铜与雷骞国继续保持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图如下: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雷骞国(实际控制人)
付小铜
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67%
9.41%
9.41% | 5.22% | 6.96% |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股东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签署的原《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于2023年7月25日到期。2023年8月4日,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签署新《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立安民投资不再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他具体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是由于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签署的原《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暨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签署新《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立安民投资不再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原《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前,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通过直接持股及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476,240股,占公司总股本21.59%,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千泉科技 | 5,190,798 | 5.22% |
立安民投资 | 6,921,065 | 6.96% |
付小铜 | 9,364,377 | 9.41% |
合计 | 21,476,240 | 21.59% |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2023年8月4日,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签署新《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立安民投资不再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立安民持有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股数(股) | 合计持股比例 |
千泉科技 | 5,190,798 | 5.22% | 14,555,175 | 14.63% |
付小铜 | 9,364,377 | 9.41% | ||
立安民投资 | 6,921,065 | 6.96% | 6,921,065 | 6.96%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权益受限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股数(股) | 冻结股数(股) |
千泉科技 | 5,190,798 | 5.22% | - | - |
立安民投资 | 6,921,065 | 6.96% | 6,917,227 | 6,917,227 |
付小铜 | 9,364,377 | 9.41% | - | - |
合计 | 21,476,240 | 21.59% | 6,917,227 | 6,917,227 |
除上述情况外,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相关股东原《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上市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五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签署的原《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暨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签订新《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立安民投资不再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所引起的,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亦不涉及资金支付,不涉及资金来源情况。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具体计划,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任期等的计划或建议,与其他股东之间未就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仍作为独立运营的上市公司继续存续,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均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保持独立。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亦不存在关联交易计划。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的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重大资产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签署的新《表决权委托暨一
致行动协议》;
四、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万隆光电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付小铜)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雷骞国)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付小铜)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雷骞国)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杭州 |
股票简称 | 万隆光电 | 股票代码 | 3007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小铜、雷骞国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新丰路199号2幢1703-14;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A1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原《表决委托权暨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签署新《表决委托权暨一致行动协议》,立安民投资不再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原《表决委托权暨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签署新《表决委托权暨一致行动协议》,立安民投资不再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2021年9月7日,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共同签署了《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1,476,240股,持股比例为21.59%。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于2021年9月7日签署的原《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2023年8月4日,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签署新《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立安民投资不再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千泉科技、付小铜、雷骞国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千泉科技与付小铜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4,555,175股,持股比例为14.63%。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于2021年9月7日签署的原《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2023年8月4日,千泉科技、立安民投资、付小铜与雷骞国签署新《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立安民投资不再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千泉科技、付小铜、雷骞国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次变动系立安民投资不再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所致,不涉及资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付小铜)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雷骞国)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