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0  万隆光电(300710)公司公告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雷骞国先生为总经理,聘任王诚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雷鹏国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李鑫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脱明忠、宁庆才、李强

2023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