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安民投资”)因质押担保违约,其持有的公司984,9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将被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湖区法院”)强制执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湖区法院《强制执行告知函》,南湖区法院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助将立安民投资账户内持有的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共984,954股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变卖成功后,将变卖款及账户内所有资金扣划至南湖区法院指定账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被强制执行股份的具体情况
1、强制执行原因:因质押担保违约,被法院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强制执行股份数量为984,9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
3、强制执行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4、强制执行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强制执行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执行,即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期间内执行。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来源 |
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98,565 | 5.43% | 协议转让 |
6、强制执行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立安民投资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立安民投资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立安民投资于2022年3月为自身融资提供担保质押,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立安民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日、2023年9月19日、2024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3、立安民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供的《强制执行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