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哈通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1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陈炜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聚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