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哈通信: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莉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聚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