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哈通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永伟-离任)

查股网  2024-03-22  广哈通信(300711)公司公告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永伟-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23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2023年12月21日起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就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赵永伟先生,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资格,无境外居留权。赵永伟先生曾任汉唐证券资产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民安证券总裁助理,山东蓬莱黄金集团总经济师、远洋集团资本运营事业部董事总经理、远洋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广东湾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国科惟精(宁波)健康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国科控股集团下属基金管理公司)合伙人、杏林护理之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锐视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瑞迪康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西远洋金象大数据有限公司董事。

赵永伟先生自2020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12月因公司换届离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独董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1、2023年度,本人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共出席了10次董事会会议及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037003

2、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出席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00205000

3、2023年度,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通过公司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与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本人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和2023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议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时间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管理层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运作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满足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的要求。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营运动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本人特别关注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重点对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薪酬、变更会计政策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五)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3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赵永伟2024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