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哈通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及后续实施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及后续实施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哈通信”、“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广哈通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及后续实施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0号)核准,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263,026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9,999,993.7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454,021.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545,972.04元。
2026年3月11日,中信证券已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余额汇入公司专用募集资金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3月12日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518Z0028号),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到账。
二、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6年3月1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1,857,745.92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51,857,745.9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先期已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1 | 新一代智能调度系统建设项目 | 346,381,100.00 | 304,013,264.30 | 25,855,785.72 | 25,855,785.72 |
| 2 | 数智指挥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280,175,915.60 | 244,018,393.74 | 16,064,738.76 | 16,064,738.76 |
| 3 | 调度指挥系统智能化核心技术研究项目 | 277,817,214.00 | 196,514,314.00 | 9,937,221.44 | 9,937,221.44 |
| 合计 | 904,374,229.60 | 744,545,972.04 | 51,857,745.92 | 51,857,745.92 | |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置换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454,021.70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567,229.27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567,229.27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1 | 审计费 | 311,320.76 | 311,320.76 |
| 2 | 律师费 | 424,528.29 | 424,528.29 |
| 3 | 保荐费 | 801,886.80 | 801,886.80 |
| 4 | 登记费 | 29,493.42 | 29,493.42 |
| 合计 | 1,567,229.27 | 1,567,229.27 | |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根据《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予以置换。
本次置换先期投入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个月。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及后续实施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的募投项目资金51,857,745.92元和发行费用1,567,229.27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709号),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广哈通信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后续实施置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人员薪酬和税费等确有困难,原因为: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薪酬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无法直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办理。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税金征收等机关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税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的缴纳,均通过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托收方式进行,无法直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办理。因此,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在6个月内实施等额置换,该部分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公司及子公司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在6个月内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中。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及后续实施置换的议案》,同意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
四、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广哈通信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及后续实施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及后续实施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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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及后续实施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肖尧 | 张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