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11:00在公司2008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吴轶群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俊财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累计发生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