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14:30在公司2008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吴轶群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俊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