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19  永福股份(30071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一道新能1.1594%股权转让给一道新能实际控制人刘勇先生。鉴于刘勇先生拟将回购的标的股权转让给最终收购方,因此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最终收购方审议决策后方可生效,本次交易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福股份”)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参股公司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道新能”)的实际控制人刘勇先生回购公司所持有的一道新能1.1594%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公司投资本金加上资金成本计算,其中资金成本由以下两部分构成:(1)以公司投资本金为基数,按照8%/年单利标准,计算自公司实际出资之日至股权回购协议签署日的固定资金成本;(2)以未支付公司的投资本金为基数,按照3.35%/年单利标准,据实计算自股权回购协议签署日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支付之日的相应资金成本。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一道新能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交割手续等。鉴于刘勇先生拟将回购的标的股权转让给最终收购方,因此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最终收购方审议决策后方可生效,本次交易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因最终收购方的相关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为了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了部分信息暂缓披露的相关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刘勇(LIU YONG)

国籍:新加坡共和国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任职单位和职务:一道新能董事长兼总经理

经核查,刘勇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发现其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一道新能1.1594%股权。

(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29URNH1B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8月8日

法定代表人:刘勇

注册资本:52,910.615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百灵南路43号

经营范围:高效太阳能晶体硅电池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光伏应用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1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102,962,22219.46%
2刘勇66,692,73112.60%
3苏州睿索斯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880,0008.10%
4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1,432,6525.94%
5范凯晨22,925,3344.33%
6林洋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15,335,8262.90%
7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4,668,5712.77%
8普洛斯建发(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662,7262.58%
9Rosy Grand Asia L.P.13,662,7262.58%
10阴小蕾13,662,7262.58%
11北京瑞合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296,4542.32%
12北京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1,613,3172.19%
13青岛招商公路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69,5132.02%
14海宁华能科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372,7751.96%
15福建振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588,0631.62%
1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纪通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97,6361.55%
17衢州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95,0001.55%
18华泰巨化产业投资基金(衢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31,3631.29%
19苏州纽尔利新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31,3631.29%
20允泰新视野三十五股权投资基金(枣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31,3541.29%
21福建钧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747,7641.28%
22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普华(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86,5311.19%
23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6,134,3311.16%
24苏州市善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54,9961.01%
25北京朗玛永安投资管理股份公司4,874,1570.92%
26朗玛五十三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191,0200.79%
27衢州众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85,0000.73%
28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757,2500.71%
29衢州智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35,0000.69%
30衢州林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85,0000.68%
31中电中金(厦门)智能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15,6820.65%
32杭州瀚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15,6820.65%
33江苏海金新能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15,6820.65%
34珠海格金广发信德三期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415,6820.65%
35恩泽海河(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15,6820.65%
36朗玛四十八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143,2650.59%
37朗玛四十九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143,2650.59%
38嘉兴昭明烨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43,2650.59%
39朗玛六十九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732,5450.52%
40北海盈璞新能至卓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14,6120.48%
41上海智义承胤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514,6120.48%
42衢州人才信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95,5100.40%
43泉州华宝鸿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95,5100.40%
44杭州普华硕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9,4090.39%
45南京展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9,4040.39%
46衢州睿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5,0000.34%
47广东招博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83,3510.26%
48芜湖鑫能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66,2730.26%
49上海伏勒密展览服务有限公司1,366,2730.26%
50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366,2730.26%
51上海凰盟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24,7300.19%
52深圳保业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8,1940.09%
53裕永能源发展(潍坊)有限公司341,5670.06%
54甘肃九虹能源有限公司341,5670.06%
55深圳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9400.04%
56海宁慧仁跟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4,7760.02%
合计529,106,152100.00%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196,594.542,534,252.33
应收款项总额 (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194,092.37502,719.72
负债总额1,035,482.792,202,105.56
净资产161,111.74332,146.77
项目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860,613.912,272,353.11
营业利润16,979.6955,180.44
净利润19,188.1543,463.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31.6463,087.82

经核查,一道新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性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回购数量

永福股份同意将所持有的一道新能1.1594%股权转让给刘勇先生,刘勇先生同意进行回购,并将标的股权出售给最终收购方。

(二)股权回购价款

股权回购价款由投资本金加上资金成本组成:

1.投资本金:永福股份获得标的股权支付的投资本金为2,000.00万元。

2.资金成本:由以下两部分构成:

(1)自永福股份实际出资之日至协议签署日,以永福股份投资本金为基数,按照8%/年单利为标准,计算出资金成本A;

(2)自协议签署日次日起,以未向永福股份支付的投资本金为基数,按照

3.35%/年单利为标准,根据实际期间,据实计算资金成本B。

(三)标的股权交割及价款支付

1.标的股权交割

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各方办理标的股权交割。

2.价款支付安排

(1)在标的股权交割当日向永福股份支付第一期价款,包含投资本金的40%、资金成本A的40%以及支付时已产生的资金成本B;

(2)在标的股权交割后12个月内向永福股份支付第二期价款,包含投资本金的35%、资金成本A的35%以及支付时已产生但尚未支付的资金成本B;

(3)在标的股权交割后24个月内向永福股份支付第三期价款,包含投资本金的25%、资金成本A的25%以及支付时已产生但尚未支付的资金成本B。

(四)协议生效条件

自协议各方均已签署之日起成立,于最终收购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一道新能控股权的股权收购协议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适应行业发展、资源配置优化。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

鉴于刘勇先生拟将回购的标的股权转让给最终收购方,因此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最终收购方审议决策后方可生效,本次交易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