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3.涉案的金额:259,407,659元人民币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福州新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创机电”)于2023年10月7日收到广州海事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案号为(2023)粤72民初1851号),原告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广东能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因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对公司、新创机电及相关当事人提起了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今日收到广州海事法院出具的(2023)粤72民初18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驳回原告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广东能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和广东能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共同负担,鉴定费用由原告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负担。
三、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州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