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04  永福股份(30071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9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福建省国改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改基金”)、福州榕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投基金”)、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乡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海峡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各方共同投资设立福州高新区国改绿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2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75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福建省国改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改基金为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铭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台湾创业园3-5#楼

经营范围:受托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0%、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

登记备案情况:国改基金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32259。

2.福州榕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榕投基金为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求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朱紫坊30号-17室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福建省海洋丝路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

登记备案情况:榕投基金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74308。

(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685,240.0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少宏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86号国资大厦18-20层

经营范围:接收、管理、处置省属企业清产核资中认定的核销资产,剥离的不良资产以及企业破产、关闭、清盘的剩余国有资产;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

让与出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资产收购,债转股与阶段性持股;受托处置及经营管理实物性资产、股权资产;咨询服务;对渔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环境治理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的投资;拍卖;对外贸易,贸易代理;初级农产品、服装、鞋帽、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建材、煤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职业中介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67%,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3%。

2.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成立日期:2013年07月10日注册资本:10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谢建明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国际会展中心4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3.福建省乡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2日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瑞元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朱紫坊30号-13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

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肥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谷物种植;豆类种植;茶叶种植;薯类种植;水果种植;花卉种植;蔬菜、食用菌等园艺作物种植;中草药种植;树木种植经营;竹种植;林产品采集;农业机械服务;渔业机械服务;林业机械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不含植物油脂、大米、面粉加工、粮食收购、籽棉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草种生产经营;食用菌菌种生产;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动物饲养;种畜禽经营;实验动物生产;水产养殖;渔业捕捞;水产苗种生产;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食品销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权结构: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4.福州高新区海峡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24年01月05日出资额:20,000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中海创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7号创新园二期17#楼20层201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合伙人信息:福州高新区海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99.90%,福建中海创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0.10%。

5.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4年04月26日

注册资本:13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学珑

注册地址: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园区管理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土地整治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福州冶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述合伙人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安排,亦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福州高新区国改绿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三)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20号创新园三期A楼B套型2层2002-07

(四)基金规模:25,000万元人民币,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1福建省国改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40
2福州榕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40
3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150.0020.60
4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750.0015.00
5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900.0031.60
6福建省乡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20.00
7福州高新区海峡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4.00
8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8.00
合计25,000.00100.00

(五)出资进度:合伙人应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通知以货币方式在2028年12月31日前全额缴付其认缴出资。

(六)经营期限: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限为5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基金可延长1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项目退出情况自主决定。

(七)合伙目的:结合各合伙人的项目资源、经营管理经验及资金优势,围绕分布式光伏行业进行重点布局,促进地区能源结构的优化和经济的绿色转型,加速行业成果转化迈向市场,同时获得资本增值收益、实现全体合伙人的投资回

报。

(八)投资范围:围绕分布式光伏行业进行重点布局,拟投资于户用光伏电站及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

(九)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十)管理模式:

1.国改基金和榕投基金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运作,履行合伙协议约定属于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或应予执行事项。

2.国改基金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管理基金运营,执行本基金的对外投资、投后管理,任命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等相关事宜。

3.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管理、决策。合伙企业所有对外投资业务、投资退出以及管理人新设冲突基金等事宜,均需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3名委员均由国改基金委派。各委员每人有一票表决权,所有决策经全体委员2票及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十一)利润分配:

1.投资期内,每年根据收到的分红情况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合伙人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进入退出期后,按如下顺序分配:

(1)所有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投资本金;

(2)在本金分配完成后,所有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收益,直至各合伙人收到的分配金额与前三年收到的收益分配合计达到该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年化收益率7%(单利)的投资收益;

(3)合伙企业分配的收益超过上述年化收益率7%(单利)的部分,提取20%作为超额收益提成分配给国改基金,剩余80%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十二)亏损分担:

所有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担亏损。对基金的债务,各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改基金、榕投基金承担无限责任。

(十三)退出机制:

1.本基金应当封闭运作,备案完成后不得开放认/申购(认缴)和赎回(退出),

基金封闭运作期间的分红、退出投资项目减资、对违约投资者除名或替换、基金份额转让不在此列。

2.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可通过转让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或合伙企业清算分配的方式退出基金。上述转让行为无需经过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同意,但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获得基金管理人批准且受让人需符合基金业协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除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规定的情形外,不得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且不得主动要求退伙。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的产业基金,将重点围绕分布式光伏行业进行布局,并通过借助合作各方的资源优势和专业经验,持续拓展公司在分布式光伏领域的产业布局,促进优势资源的共享整合,实现产业和资本融合,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所投资的基金份额可通过项目投资实现资本增值,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资金流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设立、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等进展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基金份额认购和在基金中任职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合伙协议。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