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吴红日先生、净春梅女士、刘晨女士及董事杨光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可瑞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能源”)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同意为数字能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本次由数字能源全体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数字能源经营业务正常,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能够有效地对其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
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