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财务与经营状况、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持续的监督,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法定职权,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议案名称 |
1 | 2022 年 2 月 22 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2、《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
3、《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4、《关于核实<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2 | 2022 年 3 月 11 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3 | 2022 年 4 月 22 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 |||
3、《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7、《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8、《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10《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11、《关于公司<2022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4 | 2022 年 7 月 4 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暨项目延期的议案》 |
5 | 2022 年 8 月 19 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 2022 年 10 月 26 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4、《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结项并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7 | 2022 年 11 月 2 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本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对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相关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努力为公司发展尽职尽责,公司保持了较好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制度的规定;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监督检查职责,通过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制度、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报告期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新增“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项目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更好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质量,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做好产业布局及产能规划,依靠地理环境优势更好的吸引
研发人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于 2022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 9,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9000万元。截至 2023 年 4 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9,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23 年 4 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3、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成,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后续专户注销事项。
4、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15,233.26万元,扣除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为6,233.26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保本理财产品余额5,000.00万元。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实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1、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求,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华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2年度产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1,700.00万元人民币。
3、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深圳市华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1,093.85万元。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勇志先生担任深圳华源总经理、董事,深圳华源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关联监事何勇志先生回避该项表决。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
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七)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和披露等环节的知情人名单。经过自查,2022年度无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围绕公司经营战略,恪尽职守做好监督工作,督促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管理,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一)坚持持续学习
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将坚持持续学习,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局、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以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会计审计、公司治理、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及金融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和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监事会的应有职能。
(二)加强监督检查
对公司经营状况、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关乎公司经营稳定性和持续性的重大事项,公司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督,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规范化整改,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促进监事会工作规范化
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等的协调配合,持续优化公司监督管理制度、监督程序,积极探索建立监事履职评价制度和机制,细化监事履职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加强自我约束,为监事高效行使监督职能提供制度基础和规范。
2023年,监事会将加强监督力度,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 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