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杨光辉先生、董事刘文锋先生、独立董事吴红日先生、独立董事刘晨女士、独立董事净春梅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票据池业务合作银行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变更票据池业务合作银行,将合作银行由“宁波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变更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科苑支行”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其他内容与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