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伦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查股网  2025-01-07  凯伦股份(300715)公司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凯伦股份股票代码:300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交通路1188号1号楼2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显锋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 年1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凯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股份转让协议》自各方签订之日起成立,自上市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就收购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签署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且本协议的效力与《股权收购协议》的效力保持一致。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 ...............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7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凯伦股份、公司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林弟、钱倩影、季歆宇

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凯伦控股

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绿融投资

苏州矽彩光电

苏州矽彩光电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凯伦控股、实际控制人钱林弟及一致行动人绿融投资将合计持有的凯伦股份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3,634,2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总数的14.4852%)转让给苏州矽彩光电、陈显锋。其中,凯伦控股拟转让数量为25,1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7788%,钱林弟拟转让数量为6,0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6204%,绿融投资拟转让数量为22,534,2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0859%。苏州矽彩光电受让34,134,200,占公司总股本的9.2187%,陈显锋先生受让1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64%。

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总股本

总股本公司总股数378,055,430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785,360股后的股本370,270,070股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交通路1188号1号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陈显锋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33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04JNK49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交通路1188号1号楼201室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陈显锋持股37.10%、王会持股26.30%、肖君军持股10.50%、刘品德持股10.00%、谭建辉持股8.60%、陈赛持股5.00%、刘智超持股1.50%、李浪浪1%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2019年09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23日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在其他国家居留权情况

陈显锋

陈显锋总经理中国中国

王会

王会监事中国中国

3、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及自身业务发展需求,拟协议受让上市公司部分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上市公司持有股份5%以上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凯伦股份拥有权益的可能。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苏州矽彩光电、陈显锋与凯伦控股、钱林弟、绿融投资签订了《转让协议》,凯伦控股、钱林弟、绿融投资拟将合计持有的凯伦股份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3,634,200股, 占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785,360股后的股本370,270,070股,下同)比例的14.4852%,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转让给苏州矽彩光电及陈显锋先生,其中,凯伦控股拟转让数量为25,1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7788%,钱林弟拟转让数量为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04%,绿融投资拟转让数量为22,53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59%。苏州矽彩光电受让34,134,200,占公司总股本的

9.2187%,陈显锋先生受让1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6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剔除当时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剔除目前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苏州矽彩

光电

苏州矽彩 光电合计持有股份00.00%34,134,2009.218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34,134,2009.218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

陈显锋

陈显锋合计持有股份00.00%19,500,0005.26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19,500,0005.266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

合计

合计00.00%53,634,20014.4852%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凯伦控股、钱林弟、绿融投资与苏州矽彩光电、陈显锋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之一: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04JNK49法定代表人:陈显锋

甲方之二:陈显锋公民身份号码:422323************

乙方之一: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596975860H法定代表人:钱林弟

乙方之二: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3022321146执行事务合伙人:钱林弟

乙方之三:钱林弟公民身份号码:320525************

(二)转让标的及价格

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方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甲方转让53,634,200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6.87元。乙方具体转让股份的数量和股份比例(小数点后保留四位)如下:

序号转让方转让股份数量(股)转让股份比例(%)转让价款(元)
1乙方之一25,100,0006.7788%172,437,000
2乙方之二22,534,2006.0859%154,809,954
3乙方之三6,000,0001.6204%41,220,000
合计53,634,20014.4852%368,466,954

甲方具体受让股份的数量和股份比例(小数点后保留四位)如下:

序号受让方受让股份数量(股)受让股份比例(%)支付价款(元)
1甲方之一34,134,2009.2187%234,501,954
2甲方之二19,500,0005.2664%133,965,000
合计53,634,20014.4852%368,466,954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至甲方名下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导致转让方持有的股份数量变动的,则本次股份转让数量相应调整增加从属于标的股份而自然形成的送股、转增股本、拆分股份、配股的股份数额。同时,股份转让价款不变,每股价格相应进行调减。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不受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三)股份过户和转让价款的支付

1、股份过户

在标的股份过户后,甲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所有权人,拥有对标的股份完整的股东权利,并且乙方或者其它任何第三人针对标的股份不享有任何处置权、收益权或者其它任何权利。

2、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各方应积极到深交所办理协议转让业务,在取得深交所就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书后且上市公司根据其与相关方正式签署的收购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支付完毕收购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股权转让款的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将上述款项支付至转让方账户的2个工作日内,各方应当共同配合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责任及陈述、保证事项及承诺。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责任、陈述、保证、承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追索该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除要求违约方赔偿其损失,承担费用,支付违约金和罚金等外,守约方还有权利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责任、陈述、保证事项及承诺。

(五)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签订之日起成立,自上市公司与相关方正式签署的收购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股权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且本协议的效力与《股权收购协议》的效力保持一致。

本协议部分条款失效、延迟执行、未执行或有争议的,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协议一方延迟追究违约方责任,不代表放弃追究违约方责任;协议一方部分放弃追究违约方责任和权利,不代表放弃追究本协议项下违约方其它违约责任和放弃本协议项下其它权利。

本协议一式十份,各方各留存一份,其余留上市公司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以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或自筹。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除《股份转让协议》尚待生效外,本次股份转让没有其他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各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尚待协议生效条件成就以及深交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凯伦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凯伦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陈显锋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苏州市吴江区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凯伦股份股票代码300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陈显锋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苏州市吴江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0股,持股比例0%; 陈显锋:人民币普通股A股,0股,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34,134,200股,持股比例9.2187%; 陈显锋:人民币普通股A股,19,500,000股,持股比例5.2664%;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是□ 否√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凯伦股份拥有权益的可能。未来若有增加或减少其在凯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
增持划,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陈显锋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