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
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控股”)、钱林弟先生、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融投资”)与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彩光电”)、陈显锋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凯伦控股、钱林弟先生、绿融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矽彩光电、陈显锋先生合计转让公司股份53,63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785,360股后的股本370,270,070股,下同)的14.4852%。其中,凯伦控股拟转让数量为25,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788%,钱林弟拟转让数量为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04%,绿融投资拟转让数量为22,53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59%。矽彩光电受让34,13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187%,陈显锋先生受让1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6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及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近日,凯伦控股、钱林弟、绿融投资与矽彩光电、陈显锋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达成如下修改及补充:
第1条 对《股份转让协议》第3.2条的修改
各方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第3.2条修改为:
“3.2 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及过户安排
甲方应当按照如下安排支付第2条所述交易价款,各方应当按照如下安排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
第一笔交易价款:本协议生效且上市公司按照其与甲方之一、苏州和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源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甲方之二签署的《关于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支付完毕第一笔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之一支付【10,000.00】万元至乙方之二,乙方之二收到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应办理其拟向受让方转让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并将乙方之二应向受让方转让的股份全部质押给甲方之二;第二笔交易价款:上市公司按照其与甲方之一、苏州和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源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甲方之二签署的《关于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20,000.00】万元至乙方,乙方收到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应办理标的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同时甲方之二解除上述质押股份,在质押解除后【2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份过户至甲方之一、甲方之二;第三笔交易价款:在标的股份过户至甲方名下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交易价款【68,466,954.00】元至乙方。具体为:
转让方 | 转让股份数量(股) | 受让方 | 受让股份数量(股) | 转让/支付价款(元) | 第一笔转让价款(元) | 第二笔转让价款(元) | 第三笔转让价款(元) |
乙方之二 | 22,534,200 | 甲方之一 | 22,534,200 | 154,809,954.00 | 100,000,000.00 | 54,809,954.00 | |
乙方之一 | 25,100,000 | 甲方之一 | 11,600,000 | 79,692,000.00 | 0 | 79,692,000.00 | |
甲方之二 | 13,500,000 | 92,745,000.00 | 0 | 65,498,046.00 | 27,246,954.00 | ||
乙方之三 | 6,000,000 | 甲方之二 | 6,000,000 | 41,220,000.00 | 0 | 41,220,000.00 | |
合计 | 53,634,200 | - | 53,634,200 | 368,466,954.00 | 1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68,466,954.00 |
第2条 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各方同意,标的股份过户完毕后,乙方之一、乙方之三将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上市公司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将上市公司董事会变更为9名成员,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乙方之一、乙方之三认可甲方提名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候选人当选董事。
第3条 对《股份转让协议》第10条的补充各方同意增加如下两款作为《股份转让协议》第10.2条、第10.3条,原第10.2条内容不变,序号顺延为10.4:
“10.2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应当以其获得的交易总对价为基数按照【万分之一】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但非因乙方的原因导致逾期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的除外。
10.3 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对价,每逾期一日,应当以逾期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万分之一】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支付给乙方,但非因甲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在约定期限内付款的除外。”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交易各方已于前期向公司提供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2025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事宜,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