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http://ddx.gubit.cn  2023-04-12  泉为科技(300716)公司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42号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晚间披露公告称,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收到云生智慧能源(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生智能”)发来的《入围通知书》,山东泉为入围云生智能工程规模为工程总量3GW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工程(以下简称“入围项目”),入围金额约50亿元人民币,约占你公司2022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91.58%。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公告显示,山东泉为前期递交的《宁夏石嘴山市等五地市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货物集中采购合格供应商框架入围(第一标段-光伏组件)》投标文件已被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山东泉为被确定为框架入围供应商。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公司入围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应用场景、招标金额、招标产品要求、招投标供应商要求、招投标流程、各方权利义务等。

(2)请你公司说明山东泉为是否为入围项目的唯一供应商,如否,请补充披露其他供应商及分别占比情况。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入围到正式签署合同尚需履行的程序、前置条件及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你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山东泉为于2022年4月18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你公司实缴出资3,500万元、持有山东泉为35%的股权。2023年1月19日,你公司作为山东泉为第一大股东,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请你公司说明入围项目涉及的具体产品及业务,对山东泉为执行入围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情况,山东泉为自成立以来就本次入围项目相关业务前期投入情况,是否具备相关技术、人员、产能、资金储备,现有产能是否能够满足客户订单交付需求,是否存在无法及时交货的风险,审慎判断山东泉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

(2)请你公司说明山东泉为就本次入围项目相关业务产能规划的资金需求,后续实施入围项目相关投资是否将对你公司流动性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

3.你公司报备的入围通知书未列示前述入围金额,请补

充说明入围金额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入围金额对各方是否具有约束力、各方是否具备后续签署合同的资质、是否具备履约能力,结合履约能力、供货进度、履行期限、相关业务投资回收期等评估相关订单执行预计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结合法规政策、履约能力、相关技术成熟度等充分提示相关业务可能存在的困难、不确定性,并就正式合同的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4.你公司4月11日股价上涨13.38%,请补充说明公司参与云生智能项目招投标的背景及过程,相关期间你公司在信息保密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核实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漏情形,并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5.请你公司自查并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1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情形,并补充披露上述股东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以及具体情况。

6.请说明你公司近1个月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情况以及接受媒体采访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7.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