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为科技: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23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中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26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年审会计师就年报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鉴于年报问询函中部分问题及回复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同时部分内容需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拟于2023年5月10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