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9日通过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由董事长褚一凡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银行授信额度调整,公司及关联人邵鉴棠、杨娜拟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事项相应增加担保额度,担保金额由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调整为合计不超过10,800万元,具体金额以各方最终协商签署的合同为准,除此上述变化外,本次担保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褚一凡女士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