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邹育飞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及《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与枣庄科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枣庄科立”)及孙云教授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枣庄科立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文碧 | 邹育飞 | 王秀峰 |
2024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